受限於台灣代孕法的限制,國人過去主要前往美國或者戰前的烏克蘭進行代孕。
代孕流程是海外試管的延升版本,因此請先參考“美國(海外)試管流程一次講清楚”的前期流程。
首先我們先探討尋求代孕的理由如下:
女性超過適孕年齡或生理因素無法自懷成功。
單身男士或男男伴侶希望擁有孩子的夢想
女性不想自己懷孕,也有這樣的需求
代孕的自精、自卵、捐精、捐卵的各項組合都有可能發生,當進入胚胎流程也就是代孕流程的開始,以下是代孕流程的重點說明:
當胚胎製作完成,等待胚胎PGS檢查出來前,即可進入代母的選擇,因為代母的稀缺,因此等待期往往需要3個月或者更長。
代母的條件必須如下:
- 有成功懷孕生子的女性、妊娠順產無併發症者優先考慮
- 對年齡有一定的要求,一般不希望超過40~42歲,生理條件好的可以例外考慮。
- 通過生理檢查項目:傳染疾病檢查、子宮檢查、女性荷爾蒙檢查、糖尿病與血壓等
准父母與代母進行視訊溝通,進行雙向選擇。
確認代母後,進入代母身體檢查。
通過檢查後,律師進入准父母與代母合同簽核。
合同完成後,診所安排胚胎植入時間。
移植前代母需用药2-3周将子宫内膜壁增厚便可进行移植。
移植后第10-12天,赴医院进行HCG抽血验孕,確認是否成功懷孕。
第6周監測到胎心、代母到10~12周穩定後便可回到代母居住地點進行後續產檢。
代母24周左右前進行親權判定,由法院判決准父母取得親權確認。
准父母在預產期前抵達代母居住城市等待寶寶的出生。
寶寶出生後1個月內取得護照與簽證等返國的必要文件。
寶寶順利回到准父母居住地。
總結上述注意事項,赴美代孕的流程如下:
STEP1
胚胎通過PGS基因筛查,等級合格胚胎擇優安排植入。
STEP2
代母招募,等待期約3個月。
STEP3
代母初步資格審核,通過者由准父母進行選擇。
STEP4
准父母與代母進行面試,合意者進入代母生理與心理評估。
STEP5
代母赴醫療院所進行必要身體檢查與心理評估,通過檢查者進入代孕合同簽核。
STEP6
律師完成雙方代孕合同簽核。
STEP7
醫師安排代母按生理週期至醫療院所用药2-3周将子宫内膜壁增厚便可进行移植
STEP8
移植后第10-12天,赴医院进行HCG抽血验孕,確認是否成功懷孕
STEP9
第6周監測到胎心、代母到10~12周穩定後回到原居住地進行後續產檢。
STEP10
24周左右前進行親權判定,由法院判決准父母取得親權確認。
STEP11
准父母在預產期前1~2周抵達代母居住城市等待寶寶的出生。
STEP12
寶寶出生後1個月內取得護照與簽證等返國的必要文件。
STEP13
寶寶順利返回准父母居住地。